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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强化“放心粮油店”监管 确保放心店真正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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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份以来,南京市为全面了解和把握全市313家“放心粮油店”经营管理状况,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粮油消费安全,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放心粮油店”拉网式大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了整顿措施,修订完善了《南京市“放心粮油店”长效管理办法》,全面落实三级监管责任,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确保放心店真正放心。

    一、精心组织、逐店检查。2002年以来,全市发展了10批“放心粮油店”,点多面广,分散在全市251个社区、乡镇、学校和军营,尽管每年对到期的“放心粮油店”进行年度检查,但大规模的拉网式检查还是首次。市粮食局和粮食行业协会、质量检验协会精心组织五区县粮食局及相关单位共7个检查小组,划片包干,逐点逐店进行拉网检查。

    二、统一标准,从严检查。检查组事先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了商品质量、店容店貌、管理台账等十二项检查内容。检查中采取了“三查三看一抽样”方式:一查主体资格,看营业执照等;二查索证索票制度,看台账记录等;三查店容店貌,看商品摆放及卫生状况等。同时对大米、散装油脂、面粉进行了现场抽样,共抽取样品33份。经市粮油质量检测所检测,除4个样品水分、溶剂残留量等指标略超外,其余均合格,总的合格率达90%,其中面粉样品11个,合格率达100%

    三、针对问题,强化整改。检查中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索证索票等基础管理不到位、店容店貌较差、环境不够整洁卫生,个别店散装油零散销售存在质量问题。为强化放心店质量管理,确保消费安全,对本次检查出溶剂残留超标的二家店,充分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提请市工商部门进行货源追踪调查处理。对因现场管理混乱、销售不合格粮油产品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23家“放心粮油店”予以摘牌;对因拆迁、转向或停业经营的17家“放心粮油店”,给予注销称号;对因店容店貌较差、质量把关体系不严等原因的19家“放心粮油店”,要求限期整改。

    四、完善制度、长效监管。针对检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食品安全法》和行业自律的要求,市粮食局和市粮食行业协会、质量检验协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认真总结8年来全市放心粮油工作的经验教训,疏理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弱项,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在2006年颁布的《南京市“放心粮油店”长效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修订,着力在“五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是建立健全三级管理网络。对各层级管理职责、内容进一步分解、明确,强化验室了分级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放心店基础管理。严格粮油市场准入制度,并将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从严了行业自律要求。主要针对散装油销售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安全隐患,明确规定:没有食用油分装资格的不得进行分装销售;也不得零散销售没有QS标识的食用油。只能批发和销售有直接生产或分装资质的具有QS标识的食用油。严防地沟油等假冒伪劣粮油商品流入“放心粮油店”。

    四是强化放心店日常监管。明确了三级监管的具体事项、检查频次和相关要求,增加了日常检查中的登记台账制度,使日常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五是实行“放心粮油店”年审制度。明确了“放心粮油店”的时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一个月内,由经营者申报年审。未经年审,过期自动失效。或年审不合格的,立即取消“放心粮油店”资格。

(来源:欢迎进入南京市粮食局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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