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南京现代粮食物流中心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京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工艺设备及检化验设备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5号准低温仓工艺设备及检化验设备,详见附件一。 三、报价人条件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并且具有相关项目的建设经验和能力。 2.近3年内未因产品重大质量问题被诉讼。 3.所供应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4.报价人一旦成交,必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证明。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报价单位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谈判时报价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 3.本项目报价以统一的表格形式分项报价,报价时须同时提供报价表和回应具体要求的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具体要求及报价单见附件二、三。 4.项目总报价包括系统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成交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维护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以上报价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6.质量及验收:由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7.有关本次采购的答疑: 联 系 人:姜丽宁、张建、孙松鹤 联系电话:025-85700577、85653509 传真电话:025-85653507 联系地址:南京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栖霞区龙潭街道花园街34号)。 邮政编码:210058 五、谈判有关信息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以报名表传真件(报名表见附件四)为依据,具体谈判时间、谈判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报名表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3月8日12:00时前,截止时间后的报名表恕不接受。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电话:025-85700577、85653509 传 真:025-85653507 联 系 人:姜丽宁、张建、孙松鹤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南京市粮食局南京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日 附件 |